结婚后婚房属谁所有?相关法律解析
一、婚前一方出资购买
依据《婚姻法解释(二)》第10条规定,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,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例外:婚前一方出资,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,视为对另一方赠与。若能证明另一方有参与出资或对房屋增值作出了贡献,另一方可要求分割房屋价值的一半或适当份额。
二、婚后一方出资购买
依据《婚姻法》第17条第1款规定,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,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例外: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首付购买房屋,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,房屋价值的增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三、婚前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7条规定,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,婚后共同还贷,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计算方法:共同还贷期间增加的房屋价值与首付款比例相同。婚前首付40%,婚后增值部分的40%属于共同财产。
四、婚后共同出资购买
依据《婚姻法》第17条第2款规定,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,登记在双方名下的,视为共同财产。
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另一方能够证明该房屋产权登记有约定而未登记的,视为共同财产。
五、赠与或继承取得
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继承取得的房屋,产权登记在一或双方名下的,均为一方的个人财产。一方能证明该房屋产权登记有约定而未登记的,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六、房屋登记对婚房归属的影响
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具有重要的公示功能,一般情况下,产权登记在谁名下,该房屋就归谁所有。并非绝对,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结婚后婚房归属需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认定:
婚前或婚后购房
购房款出资来源
购房后房屋增值情况
房屋产权登记状况
遵循以下原则:
婚前个人财产原则
婚后共同财产原则
原则例外情况